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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轉載自"自由電子報"

 
中國禁11類43種人參與北京奧運

〔記者黃忠榮/台北報導〕賴清德等多位民進黨立委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,根據「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(CIPFG)」調查指出,中國政府秘令十一類共四十三種人不准參與北京奧運,嚴重侵害人權,呼籲世界各國共同抵制北京奧運。

籲各國共同抵制

CIPFG發起「人權聖火全球巡迴傳遞」活動,將於八月九日在希臘舉行聖火點燃儀式,此活動將有數十個國家上百座城市參與,活動聖火大使包括多位奧運獎牌得主,如一九八八年奧運銀牌黃曉敏、二○○六年冬季奧運銅牌得主等。

擔任CIPFG亞洲分團團長的賴清德,昨天與團員立委田秋堇、蔡同榮共同召開記者會,做上述表示。

賴清德表示,奧運堅持的和平、人道精神和中國的反人類罪行背道而馳,日前台灣民眾即使合法申請入境,在香港仍然遭到粗暴對待,說明中國根本違反申奧「改善人權」的承諾。

違反改善人權承諾

田秋堇表示,德國於一九三六年舉辦奧運,隨後幾年就發生屠殺猶太人的慘事,她擔心中國正步上當年德國後塵;中國對台商千方百計吸引到中國投資,但台商投資後,中國卻公然劫掠,幾乎是明目張膽的海盜行為。

前衛生署長涂醒哲表示,中國殘暴對待法輪功並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,對生命不尊重,按中國標準,很多中國人都不能參加奧運;他呼籲全球都不要參加北京奧運,這是抵制中國邪惡政權,而非抵制中國人民。

被中國列為不能參與北京奧運的十一類人包括:敵對份子、法輪功成員、宗教極端及宗教滲透人員、民族分裂份子、危害奧運會的傳媒人員、對奧運會有現實危害的非政府組織、危險份子、司法機關偵查中的人、被管制及緩刑等刑事犯罪份子、暴力恐怖份子及非法組織成員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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